洪雅县财政局电话地址大全

日期:2023-10-19 18:07:14 作者:admin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洪雅县财政局电话地址大全

洪雅县财政局联系方式

局办公地址:洪雅县洪川镇青衣路181号

洪雅县财政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电话:028-37403398

洪雅县财政局内设部门电话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28-37403398)

(二)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相关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等工作。组织县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办理预算调整、预算信息公开事宜。牵头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组织推进预算体系建设。汇总审定各部门、乡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牵头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股室电话:028-38876221)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及动态监控,拟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牵头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办理预算内资金收支结算,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专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对账、档案管理工作。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审核县级预算单位及乡镇预算内资金用款计划,负责财政专户资金支付。负责编制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县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参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组织还款,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行业经济指标的统计数据。参与财政审计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单位、部门银行账户设立管理工作。(股室电话:028-38877880)

(四)行财股

承担行政、党群、政法、公安、司法、安全、人防、宣传、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党政机关公务活动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和人才经费管理工作。拟订县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政策,承担县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审核归口部门的资金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股室电话:028-38877282)

(五)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现代农业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涉农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性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制定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考核,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归口部门的资金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股室电话:028-38877866)

(六)经济建设股

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相关工作。审核归口部门的资金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股室电话:028-38877882)

(七)综合股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审核归口部门的资金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股室电话:028-37407327)

(八)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和红十字事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全县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就业、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等专项补助资金支出。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健康等政策体系的建立,研究建立可持续的养老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体系,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相关工作。审核归口部门的资金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股室电话:028-38877876)

(九)政府采购管理股

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拟订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审批政府采购方式,负责全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取和管理,协调处理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监督检查采购人、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考核集中采购机构业绩,处理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事宜。(股室电话:028-38871405)

(十)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

承担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乡镇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拟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县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以及运行监控、实施评价、考核,指导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应用。(股室电话:028-38871227)

(十一)会计股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拟订全县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会计职称工作,承担全县单位、部门内控建设管理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股室电话:028-38877889)

(十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股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审核归口部门的资金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股室电话:028-37402741)

(十三)金融债务和资产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金融相关政策和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初审、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国有企业财务制度及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产处置、产权登记、资产申报、统计等相关工作。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管理,负责县级单位部门、乡镇、国有企业的资产配置,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财政政策性保险工作。审核归口部门的资金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

负责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控制工作。(股室电话:028-38877849)

(十四)税政法规股

拟订权限内有关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组织起草财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加强与国家政策的对接,开展承接国家下放县级税权相关工作。(股室电话:028-38871229)